本馆提供有关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间各方进行交易的有关文件的法律效力的公证。
公证与认证服务包括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文件真伪的公证,签字和印章是否属实的认证。
由中国单位/机构签发的文件以便在新加坡使用的认证程序
由新加坡单位/机构签发的文件以便在中国使用的认证程序
新加坡文书在中国合法使用的认证程序
自2021年1月20日起,新加坡共和国外交部不再负责相关文书认证工作,相应职能移交新加坡法律学会办理。
由新加坡单位/机构签发的文件认证以便在中国使用,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认证:
由新加坡政府部门签发的文件认证(例如:结婚证书、出生证书等)
由非新加坡政府部门/机构签发的文件认证(例如:外国、个人或私人公司的文件)
签字认证
如果您有材料(如:在新买卖房产文件)需要您本人于领事官员前签字、认证,请在签字当天,
携带您的护照或新加坡身份证以核实您的身份。 如您未在领事官员前已在材料上签字,本馆会不受理申请。
其他信息
如果您需要获取更多详情,请联系大使馆:
电话: + (86) 592 268 4691
电子邮箱:singcg_xmn@mfa.sg
新加坡外交部
地址:Tanglin, Singapore 248163
电话: +(65) 63798000
办公时间: Mondays to Fridays: 9.00am to 12.30pm and 2.30pm to 4.30pm; Saturdays: 9.00am to 12.30pm
Website: http://www.mfa.gov.sg
Email: mfa@mfa.sg
A fee of S$10/- is chargeable for each legalisation of document, payable by Nets or Cashcard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
150 Tanglin Road
Singapore 247969
领事服务
Tel: + (65) 64712117
Fax: + (65) 64795345
Website: http://www.chinaembassy.org.sg
Email: chinaemb_sg@mf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