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服务

新加坡驻广州总领事馆的辖区包括:广东省、贵州省、海南省、湖南省、云南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该馆设立于2006年07月03日。它是由在2003年06月25日设立的新加坡驻厦门总领事馆广州领事办公室升级而来的。其主要任务是维护该辖区内的新加坡公民的合法利益及权利,并致力于推动、促进与发展新加坡和这些省份的全方位交流与合作。

 

领事官员

罗德杰 先生
总领事

 

潘燕珍 女士
领事(行政及领事)

 

杨惠琦 女士
副领事(政务)

 

許瑞芝 女士
副领事(签证)

 

何嘉颖 女士
随员(行政及领事)


商务处

胡丽燕 女士
领事(商务)

 

招诗玲 女士
副领事(商务)

工业处

陈韦 先生
副领事(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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