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服务
新加坡驻广州总领事馆的辖区包括:广东省、贵州省、海南省、湖南省、云南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该馆设立于2006年07月03日。它是由在2003年06月25日设立的新加坡驻厦门总领事馆广州领事办公室升级而来的。其主要任务是维护该辖区内的新加坡公民的合法利益及权利,并致力于推动、促进与发展新加坡和这些省份的全方位交流与合作。
领事官员
罗德杰 先生
总领事
潘燕珍 女士
领事(行政及领事)
杨惠琦 女士
副领事(政务)
許瑞芝 女士
副领事(签证)
何嘉颖 女士
随员(行政及领事)
商务处
胡丽燕 女士
领事(商务)
招诗玲 女士
副领事(商务)
工业处
陈韦钦 先生
副领事(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