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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须知:
新加坡驻华大使馆签证处为中国公民和其他外国人办理新加坡签证。
签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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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商务签证适用于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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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商务签证适用于层次一国家
层次一国家包括印度,
缅甸, 香港DOI,
澳门Travel Permit, 独联体(亚美尼亚,
阿塞拜疆, 白俄罗斯,
格鲁吉亚,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摩尔多瓦,
俄罗斯, 塔吉克斯坦,
土库曼斯坦, 乌克兰,
乌兹别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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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商务签证适用于层次二国家
层次二国家包括阿富汗,
阿尔及利亚, 孟加拉,
埃及, 伊朗,
伊拉克, 约旦,
黎巴嫩, 利比亚,
摩洛哥, 巴基斯坦,
沙特阿拉伯, 索马里,
苏丹, 叙利亚,
突尼斯, 也门,
巴勒斯坦,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临时护照,
中东国家难民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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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签证
适用于已获得移民与海关局(ICA)或人力部(MOM)批准函的申请者。
签证费
签证费为每人153元人民币.被拒签或撤消已递交的签证申请,
签证费一概不退。
工作日
中国和层次一国家护照持有者,办理签证为3个工作日(包括申请日在内)
层次二国家护照持有者,办理签证为5个工作日(不包括申请日不算在内)
申请签证
申请者请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00
在新加坡驻华使馆递交签证申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秀水北街1号,
100600
领取签证
申请者请于周一至周五下午3:00至4:45在新加坡驻华使馆领取签证。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秀水北街1号,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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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注意事项
1. 申请表格可从http://app.ica.gov.sg/serv_visitor/download.asp下载。
2.
申请材料原件在签证窗口审核后会立即返还给申请者。
3.
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导致拒签或推迟受理。
4.
签证申请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者个
的情况决定。
5. 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凡因提前购买机票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新加坡使馆对此不负责任。
6. 签证的签发日期一般是签证的申请日,签证一旦被签发其有效期将不再变更。申请者不应过早递交申请材料。若签证已过期,申请者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在领取签证时,应仔细核对签发日期及签证有效期。
7. 签证持有者并不一定可以进入新加坡。新加坡移民和关卡局官员有权决定是否入境。签证持有人须符合入境规定方可准许入境,如有效护照,足够的资金和往返机票。
8.
新加坡移民和关卡局官员在签证持有者入境时决定其停留天数。申请者应核对护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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