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申请须知:

 

新加坡驻华大使馆签证处为中国公民和其他外国人办理新加坡签证。

 

签证种类

 

·         旅游/商务签证适用于中国国籍

 

·         旅游/商务签证适用于层次一国家

 

层次一国家包括印度, 缅甸, 香港DOI, 澳门Travel Permit, 独联体(亚美尼亚, 阿塞拜疆, 白俄罗斯, 格鲁吉亚,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摩尔多瓦, 俄罗斯, 塔吉克斯坦, 土库曼斯坦, 乌克兰, 乌兹别克斯坦

 

·         旅游/商务签证适用于层次二国家

 

层次二国家包括阿富汗, 阿尔及利亚, 孟加拉, 埃及, 伊朗, 伊拉克, 约旦, 黎巴嫩, 利比亚, 摩洛哥, 巴基斯坦, 沙特阿拉伯, 索马里, 苏丹, 叙利亚, 突尼斯, 也门, 巴勒斯坦,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临时护照, 中东国家难民护照

 

·         入境签证

 

适用于已获得移民与海关局(ICA)或人力部(MOM)批准函的申请者。

 

签证费

 

签证费为每人153元人民币.被拒签或撤消已递交的签证申请, 签证费一概不退。

 

工作日

 

中国和层次一国家护照持有者,办理签证为3个工作日(包括申请日在内)

层次二国家护照持有者,办理签证为5个工作日(不包括申请日不算在内)

 

申请签证

 

申请者请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在新加坡驻华使馆递交签证申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秀水北街1, 100600 

 

领取签证

 

 申请者请于周一至周五下午3:004:45在新加坡驻华使馆领取签证。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秀水北街1, 100600

 

重要注意事项

1.   申请表格可从http://app.ica.gov.sg/serv_visitor/download.asp下载。

2.   申请材料原件在签证窗口审核后会立即返还给申请者。 

3.  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导致拒签或推迟受理。

4.   签证申请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者个

的情况决定。

5.   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凡因提前购买机票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新加坡使馆对此不负责任。

6.   签证的签发日期一般是签证的申请日,签证一旦被签发其有效期将不再变更。申请者不应过早递交申请材料。若签证已过期,申请者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在领取签证时,应仔细核对签发日期及签证有效期。

7.   签证持有者并不一定可以进入新加坡。新加坡移民和关卡局官员有权决定是否入境。签证持有人须符合入境规定方可准许入境,如有效护照,足够的资金和往返机票。

8.  新加坡移民和关卡局官员在签证持有者入境时决定其停留天数。申请者应核对护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