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仅限层次一国家)

 

层次一国家包括印度, 缅甸, 格鲁吉亚, 独联体(亚美尼亚, 阿塞拜疆, 白俄罗斯,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摩尔多瓦, 俄罗斯, 塔吉克斯坦, 土库曼斯坦, 乌克兰, 乌兹别克斯坦),尼日利亚,香港临时身份证明 (Hong Kong Document of Identity) 及澳门出境准证 (Macau Travel Permit)

申请签证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若有必要, 本馆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其他材料。

  1. 护照: 有效期应在六个月以上(从入境日期开始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同时提交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2. Form 14A签证申请表格(原件:一份用英文填写完整,并有申请者亲笔签名的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http://www.mfa.gov.sg/beijing)。
  3. 彩色照片:二张(一张贴在表格上,另一张供扫描用)。照片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两寸,彩色,白底 的三个月内的近照;
    • 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帽子或配饰不得掩盖申请者面部特征)。
  4. 签证费(概不退还)人民币153 (请自备零钱) 。
  5. 签证申请者必须本人亲自来本馆递交申请。以下情况除外:
    • 若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由其父母代办,但必须出具能证明其关系的证书和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如申请人由在华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作介绍,介绍人(必须21周岁以上) 需亲自来本馆递交申请,并提供填好的 V39A表格原件(介绍信) 及其新加坡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商务签证者
  6. 申请旅游签证需提供其他材料如下

    在职证明
    申请人若为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就职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信原件一份。证明信中需注明公司同意其休假,并详细注明申请者在该公司任职时间、职务及工资。在职证明信必须列有公司及有关联系人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信函必须加盖公章。

    申请人若无工作,则必须提供证明其个人经济状况的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没有具体要求但银行签发日期必须是签证申请递交日期2个星期内。此证明应能够如实的反映您的经济能力。
  7. 申请商务签证需提供其他材料如下:
    1. 委托书:如本人不能亲自来使馆申请签证,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要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中英文均可)。被委托人必须携带自己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即使是同一个人被委托,请在申请及领取签证时各递交一张委托书。
    2. 新加坡公司商业注册简况打印件:由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http://www.acra.gov.sg)出具的新加坡公司最新商业注册简况打印件一份,该简况的打印日期距递交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由新加坡政府机构、大学邀请或出席在新加坡召开的展览会、大型会议等的申请者,无需出具V39A表格和新加坡公司商业注册简况。申请者只需递交该机构或组织签发给申请者的邀请函原件。邀请函上必须要有该机构或组织邀请人的签名和申请者的名字。
    3. V39A表格原件(介绍信)由新加坡注册公司代表人(必须21周岁以上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 用英文填写完整的原件一份。信上必须注明新加坡公司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公司章和公司代表人的新加坡身份证号码与签名。
  8. 签证递交及领取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 (只受理材料递交)
    周一至周五下午4:00至 4:30 (只受理签证领取)
  9. 签证办理时间:一般三个工作日(递交申请日包含在内)
  10. 签证咨询:  

    建议申请者及介绍人请仔细详读此申请内容。若有任何其他问题,可拨签证热线 +86-10-65329380 咨询。

 

重要注意事项
1.  申请表格也可从http://www.ica.gov.sg下载。

2.  申请材料原件在签证窗口审核后会立即返还给申请者。 

3.  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导致拒签或推迟受理。

4.  签证申请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者个别情况决定。

5.  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凡因提前购买机票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本馆对此不负责任。

6.  签证的签发日期一般是签证的申请日,签证一旦被签发其有效期将不再变更。申请者不应过早递交申请材料。若签证已过期,申请者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在领取签证时,应仔细核对签发日期及签证有效期。建议申请者在出国前一至二周递交申请。

7.  签证持有者并不一定可以入境新加坡。签证持有人须符合入境规定方可准许入境,如有效护照,足够的资金和往返机票(如需要)。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官员有权决定其是否可入境。

8.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官员在签证持有者入境时决定其停留天数。申请者应留意护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